党员学习教育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提升政治理论水平的基础性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中医系党总支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根据中医系党员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医系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方案如下:
组织机构
中医系党总支
总支委员会成员
书记:张明丽
副书记:王春成 肖跃红 刘怀东(兼宣传委员)
组织、统战委员:刘元 纪检委员:张晓丽
(二)党支部设置
两个党支部:教师党支部 学管党支部
教师党支部书记:肖跃红
学管党支部书记:刘怀东
(三)党小组设置
本着便于时间统一,便于人员组织,便于学习开展的原则,根据中医系实际情况,中医系党小组进行重新设置为七个党小组,人员编排上以工作岗位为主要考虑因素。
(第一组)行管小组7:王春成 张明丽 肖跃红 陈吉全 刘怀东 张晓丽 刘元 王翘楚
(第二组)辅导员小组11:方梦舟 李温涛 张素君 孙立 范少博 华晓 王晶 文皓 马晨 李童 华原俊
(第三组)中基教研室4:何杨 何军强 利顺欣 申艳红
(第四组)方药教研室3:冯盛楠 王涛 牛玉凤
(第五组):妇儿教研室3:冯冬兰 马洁 王雨波
(第六组)中内教研室8:付新伟 朱永强 李超慧
职玉娟 张德友 王亚勤 唐熙婷
(第七组)外科教研室(含实训)4:高征 陈冬雪
郑新安 于庆卫
二、副科级以上行管坐班干部联系党小组安排
王春成联系教师党支部
张明丽联系学管党支部
肖跃红联系中内教研室(第六组)
刘怀东联系辅导员小组(第二组)
陈吉全联系中基教研室(第三组)
张晓丽联系外科教研室(含实训)(第七组)
刘元联系方药教研室(第四组)
王翘楚联系妇儿教研室(第五组)
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书记职责
1.负责中医系党总支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会、党总支民主生活会以及以党总支名义召开的会议,学习党内文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精神,对有关重要问题及时研究和决策。
2.负责党总支委员会的工作,检查、监督、协调党总支委员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政策法令的情况;检查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
3.负责党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
4. 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5.深入了解教职工现实思想和生活情况,加强对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认真听取党内外同志对党总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 做好干部的培养、使用和考察工作。
7. 负责指导学生管理与教育工作。
8. 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 负责指导中医分工会的有关工作。
10. 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总支副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意见。
2.协助总支书记做好党务工作,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工作,预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检查和督促各支部政治理论学习。
3.协助总支书记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发挥各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推荐、民主监督工作。
5.负责学校的纪检工作、工会工作,做好党的统战民族工作,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6.参与中医系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总支书记行使职能,发挥好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做好班子的团结协调等工作。
(三)教师党支部书记
1.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总支委员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负责组织制定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4.负责支部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模范作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并组织做好在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5.负责组织党员和教师学习政治理论,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提升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和教师队伍。
6.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发展党内民主,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
8.认真完成党支部日常工作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学生管理支部书记职责
1.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大型的思想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组织实施学生的入学教育、军训、形势政策教育、纪律教育、毕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日常教育,对学生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系学生会、团委工作干部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领导院学生会﹑分团委开展各项工作。
5.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6.完成分管工作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7.深入学生,掌握分析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管理的相关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报表及统计数据。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的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策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中医系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活动,指导中医系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中医系《仲景传人》杂志、公众微信号、仲景学子之家工作室等工作,办好各类宣传阵地。
(六)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査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
3.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4.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七)统战委员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3.经常、广泛地同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做好工作,帮助他们在政治思想上进步。
(八)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教育,防治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2.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调查,组织调查并提提出处理意见。
4.经常了解并向总支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5.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反党纪,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九)党小组组长职责
1.向本小组的党员布置任务,并负责督促检査。
2.定期召集并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会前,党小组长要做好准备,并将小组会的内容、开会时间和地点及时通知组内每个党员。
3.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5.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十)联系党小组的党员干部职责
1.指导党小组按照工作部署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
2.督查党小组完成学习及党员活动的落实情况。
3.了解联系党小组成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每学期至少参与联系党小组织学习活动1次。
四、工作机制
1.党总支党员大会是党总支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3.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
4.总支书记(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5.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
五、组织生活
党总支(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委会议。
1.党总支(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党总支(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3.党总支(党支部)一般每年召开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也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4.党总支(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六、本方案由党政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