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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系新生复查通知

发布者:团学管理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1-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医系关于做好2021年新生

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的通知

2021级班级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现就做好2021 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加强我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中医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明丽    

副组长:刘  鹏  

 员:华  晓  王 晶  范少博  文 皓   孙 立  方梦舟  李温涛 

      汪  坤  张素君  马 晨  

二、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范围、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的范围对象

2021级全体本科、专科(含对口)新生和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或因病等特殊原因未完成新生复查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对象为全体学生。

(二)时间安排

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9

三、严防冒名顶替,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严格落实630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建立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采取查阅、比对、测试、公示监督等方法,对2021级本科、专科(含对口)新生和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或因病等特殊原因未完成新生复查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

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1.基础信息审查。新生报到前,招生办提前将录取名册、录取考生数据、高考报名照片、电子笔迹等材料拷贝给各涉学系(部、院)。在新生报到时,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材料、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

2.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审查。新生入学后要第一时间采集学生入学照片,利用慧鼎识别系统,有序组织新生将入学采集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

3.做好公示监督。新生报到后,各涉学系(部、院)要将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彩色照片到校采集免冠彩色照片(见附件3)并排张贴在学生宿舍房间班级固定教室(一经张贴不得撕毁)。同时,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一方面便于新生互相认识,另一方面互相监督,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4.严肃处理。新生报到后,对学生举报信息和省教育厅发回存疑学生进行重点审查,对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查清事实,依规依据按程序取消入学资格。

对往年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入学时由各班进行认真审查。

(二)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

1.基本信息复查。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以班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班要认真遵照有关文件精神,将新生入学时填写的《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件2)与其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等栏目进行对照检查。重点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逐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手段将入学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信息进行比对,严防冒名顶替行为发生。

各班要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普通高招录取电子档案照片、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

2.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复查。新生报到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进行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复查。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笔迹与省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差异悬殊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并组织专门调查,直至查清原因。

3.对高考加分考生进行复查。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要对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的资格和成绩等进行复查,重点核查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复核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对存在异议的,要报请招办协调,并主动与生源地省级招生办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4.身心健康复查。心理咨询中心运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在线平台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建立心理档案,对严重心理问题予以关注,及时提出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治疗意见。学校在新生报到后集中前3天时间进行全面的身体复查。对于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和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复查。对于患有肺结核等传染病的学生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相关文件办理休学手续,对于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心理疾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要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办理休学手续。

对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复查的学生,入学要纳入新生复查范围,转学、转专业者由转入系(部、院)负责复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倒查追责。

四、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一)严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各班要严格按照经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录取名册、录取照片在11月9日前完成新生复查工作,确定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并汇总上报学生处学籍室,学生处学籍室由专人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完成后,各班要督促指导所有新生及时登陆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实纠正。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学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的除外)。各系院要严格做好 免费医学生”“贫困地区专项生等学生类型的标注工作。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新生录取专业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不得在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结束之前私自调整学生专业。

(二)规范学籍过程管理,按时完成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各班要对本班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掌握核实并及时报系学籍室备案。学生学籍异动手续要按时、规范、准确、完整,确保学籍库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

(三)入伍和休学创业学生学籍注册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好入伍和休学创业新生和在校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相关手续,确保无遗漏。

(四)完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重视和加强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对学生学籍档案材料规范做好收集整理、检查核对、鉴别归档、保管适用、转送移交等工作,确保学籍档案长期保存。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等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完善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制,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逐级签订承诺书(见附件4),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的完成。

1、严格落实政策措施。严格按照招生办发放录取通知书,接收学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其学籍。

2、强化工作监管。要及时公开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存在冒名顶替学生等投诉举报,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理。监督电话及信箱:省教育厅0371-69691786,69691790,xsc@haedu.gov.学校纪委63526317,nyyzjw2008@126.com,学生处63526251,63526386,xscnyyz@126.com,招生办63526359,nyyzzsb@126.com,中医63526582举报不受时间限制,对涉及考生资格弄虚作假的投诉和举报,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处理。

3、加大惩治力度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学籍学历管理审核各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或不如实标注学生学籍状态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学校将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虚假注册学生学籍信息以及为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遏制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中违规行为的发生。

4、按时上报材料。审查、复查、注册工作结束后,各要在11月9日前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备案。对个别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等报到所需材料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要高度重视,认真查验,及时核对。查出的问题学生填入《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新生复查的记录由系(部、院)和学生处存档,包括有复查人签字的所有纸质资料要严格管理,以备随时查阅。

附件: 1.南阳医专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责任任务分解表

            2.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入学登记表

                                 3.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照片张贴公示

                                 4.202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质量承诺书

             5.202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

             6.新生入学复查考试安排


附件1:

南阳医专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责任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

责任

单位

责任人

协作

单位

负责

校领导

1

考生信息、电子照片

(含笔迹照片)

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主任

学生处

负责招生副校长

2

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名单

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主任

学生处

负责招生副校长

3

2021新生考生纸质档案整理分班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4

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的收缴整理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5

完善新生入学登记表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6

张贴考生档案照片和现场采集照片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招生办公室

负责招生副校长

7

专业课、文化课科目考试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教务处

负责教学副校长

8

人脸、人证、人像识别核对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9

身心健康复查

二三附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院长、心理健康康教育中心主任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10

学生基本信息核查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11

各涉学系(部、院)审查、复查情况总结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

负责学生工作副校长

12

审查、复查不符合学生的处理

各涉学系(部、院)

各涉学系(部、院)书记

学生处纪委

纪委书记

13

审查、复查工作的督查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主任

纪委

纪委书记

14

校复查情况上报教育厅

行政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主任

学生处

负责行政工作副校长


附件2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入学登记表

系别: 专业:   班级:  学号:













是否有宗教信仰

信何种宗教


身份证号


     历


毕业学校


高考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文综(理综)      总分



现在家庭住址


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参加共产党或共青团


本人身体

健康情况


家庭经济情况

及主要经济来源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QQ号码


银行账号


起止时间

学校或工作单位

学习或任何职










 名

与本人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黑色水笔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对口生可据实修改填写项


附件4

2021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质量承诺书

校党委:

按照《南阳医专关于做好2021 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宛医专学〔2021〕32号)要求, ________________名2021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进行了审查、复查,并按照程序进行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经认真复查,_________不符合入学资格学生____名,存在疑问需进一步认定学生____名,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____名。若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在后期发现有不符合入学资格新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班级: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2021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情况

登记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准考证号

分数

录取专业

复查结果

拟处理意见



































































系(部、院)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注:1、本表一式两份,系(部、院)、学生处各存一份。

复查结果包括骗取报名资格、冒名顶替入学、考试舞弊入学、体检舞弊入学、以违规手段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存疑、中升专学生未能提供中专阶段毕业证书、五年制学生学历造假等情况。


附件6:

新生入学复查考试安排


一、复查考试时间:

拟定2021年11月9

二、复查考试对象:

1、2021级普通各专科、本科专业

2、2021级对口各专科专业

考试科目

       1、各层次专业拟定组织2门课程考试;

2、2021级普通各专科、本科专业:英语、语文;

3、2021级对口各专科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综合;

四、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考试组织、试卷印刷工作。

2、各系(部、院)负责本系(部、院)考试实施工作

3、公共教学部负责公共课程试卷命题组卷及阅卷工作。基础医学部负责专业课程命题组卷及阅卷工作。

                 任务分工表

部门

任务分工

教务处

负责考试组织、试卷印刷工作。

各系(部、院)

负责本系(部、院)考试实施工作。

基础部

负责专业基础综合命题组卷及阅卷工作。

公教部

负责英语、语文试卷命题组卷及阅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