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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职责

发布者:中医系 [发表时间]:2019-11-05 [来源]:中医系 [浏览次数]:

实验员的职责


一、实验员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定期参加相应的业务活动,认真学习教材和有关资料,钻研业务。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及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二、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掌握仪器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仪器的一般故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三、领取上级主管部门配发的仪器设备。对新到仪器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入帐、编号、贴签、按要求存放。并及时向本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及任课教师通报新到仪器设备情况。

四、实验课前按要求准备好仪器和器材并试做实验,实验效果明显、准确后,配置在学生实验台桌上。协助指导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坚守工作岗位、及时解决实验中突然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实验正常进行。

五、实验完毕,同任课教师一起逐组清点仪器、器材、材料、工具,检查仪器有无损坏、丢失,若有损坏丢失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然后组织学生清洗、整理仪器、器材及实验室。

六、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实验室、仪器室及材料、工具、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电教设备、台、桌、凳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锈、防腐蚀工作,经常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仪器柜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和室内过道畅通。每日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水电。

七、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八、教师使用仪器、药品必须登记,对教师非教学活动使用贵重仪器、电教设备,须经本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和分管系部主任批准,并限期归还,如有损坏、丢失应赔偿。教学仪器、器材不得向学生出借。

九、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设备、药品及其他实验材料,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视损失程序予以赔偿。并负责编制新学期仪器、材料、药品等实验材料的购置计划。

十、搜集、归类装订好实验教学各种档案。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