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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3-11 】

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部门

现将2021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111日至202112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CN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含《卧龙论坛》杂志),省以上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首创理论文章,市厅级(含市厅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南阳市(含中央、省驻宛单位和解放军驻宛部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的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等。在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6名。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5.其他: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能参评;已获上一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者,原则上其第一作者本年度不能参评;已获得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能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市级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能参评南阳建设省副中心城市专项课题优秀研究成果除外

二、参评成果条件

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2021文号形式)或市厅级领导2021年批示,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需要设置特别荣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全市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和初评要求

1.申报者请将申报表、成果原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0于3月18日前报送至科研处),申报表(word)以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yzkcy@163.com

上报材料需装订: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9份,按照申报表、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顺序装订;调研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9份,按照申报表、正文、领导批示、采纳意见顺序装订;著作原件10份,附申报表、书号检索核对单。(所有类别交原件一份+复印件装订版9份+一份申请书)。

2.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申报成果无原件不予受理。

3.成果原件作为档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