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中医系退学申请公告
●关于退学手续的有关规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要求,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在一学年内未取得学分的课程达到或超过所修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者(超标准多修的学分和公共选修课学分除外):
(二)在校期间经重修仍未取得学分的课程累计超过10学分者;
(三)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日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四)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急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五)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者;
(七)本人申请退学者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因成绩退学的报教务处,其它原因退学的报学生工作处,最后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退学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学生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退学的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于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所在地。
●具体工作程序要求如下:
(一)因其它原因本人申请退学者,学生本人出具书面申请,并出家长签字(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写申请的由家长代写):
(二)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学生工作审核:
(三)若符合退学条斗,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或学生家长代填写退学决定书:
(四)学生工作处将退学决定书及相关材料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对准予退学的学生由学生工作处出具退学证明,学生以比到学院各部门办理退学手续离校。
(六)因病退学者除以上相关材料之外,还需由学生本人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附件: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退学申请表.docx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医系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