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全面检测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现就2023届毕业生毕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考核范围及时间
1、毕业考核范围:2023届本科、专科(包括普通专科、对口专科、五年制专科)层次的所有拟毕业学生。
2、考核时间:2月25日--26日。各系、院结合各自的情况,自行安排时间,于规定时间段内组织完成毕业考核相关事宜。
二、组织实施
1、命题组织: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综合考核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理论综合试题着重考查学生掌握专业综合理论知识、岗位综合职业素养的能力。实践操作技能试题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实践操作能力。题型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2、考核形式:可采用学习通等线上考试形式进行。
3、试题要求:题量结合专业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时间100分钟,熟练答题用时应在60分钟以上。
4、考核组织:各系(部、院)负责命题、网络考核考次安排、考卷发布以及网络监考等相关考务事宜。
三、成绩评定、上报与录入
1、毕业考核成绩作为学业成绩记入档案。
2、3月5日前完成考核成绩登录工作。
3、各系(院)需留存网络在线考试相关原始数据及成绩等资料备查。
四、要求
1、毕业考核组织工作实行系(部、院)主任(院长)负责制。各实施环节务必明确责任,制订好实施方案。毕业考核实施方案于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2、考前各系(院)要通知到每个考生,对学生进行考前动员,教育学生诚信考试,树立优良考风。要求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对于不及格学生,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系(院)自行组织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