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科研 >> 正文

关于2023届毕业生毕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安排为全面检测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现就2023届毕业生毕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考核范围及时间

1、毕业考核范围:2023届本科、专科(包括普通专科、对口专科、五年制专科)层次的所有拟毕业学生。

2、考核时间:2月25日--26日。各系、院结合各自的情况,自行安排时间,于规定时间段内组织完成毕业考核相关事宜。

二、组织实施

1、命题组织:各专业根据专业特点综合考核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理论综合试题着重考查学生掌握专业综合理论知识、岗位综合职业素养的能力。实践操作技能试题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实践操作能力。题型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2、考核形式:可采用学习通等线上考试形式进行。

3试题要求:题量结合专业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时间100分钟,熟练答题用时应在60分钟以上。

4、组织各系(部、)负责命题、网络考核考次安排、考卷发布以及网络监考等相关考务事宜。

三、成绩评定、上报与录入

1、毕业考核成绩作为学业成绩记入档案。

2、3月5日前完成考核成绩登录工作。

3、各系)需留存网络在线考试相关原始数据及成绩等资料备查。

四、要求

1、毕业考核组织工作实行系(部、院)主任(院长)负责制。各实施环节务必明确责任,制订好实施方案。毕业考核实施方案于2月23日前报送教务处考务科。

2、考前各系(院)要通知到每个考生,对学生进行考前动员,教育学生诚信考试,树立优良考风。要求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对于不及格学生,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各系(院)自行组织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