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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专妇女委员会关于开展向柴小女同志学习活动决定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领导的批示和南阳市妇女联合会、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综合办《关于开展向柴小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宛妇字【2011】26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向柴小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系部、校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柴小女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学习柴小女同志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柴小女同志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看到4个孩子不慎落水时,便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湍急的河水中救人,直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她的这种英雄壮举值得全校教职工学习。以此为动力,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促进校园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二、扎实学习柴小女同志在平凡的人生中,做出不平凡的事,以坚忍不拔、无私无畏的英雄气概为表率,立足岗位见实效,作为南阳医专的一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昂的斗志,投身学校发展中去,瞄准学校发展目标,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的精神,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三、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学,利用板报、演讲、讨论等灵活多样、务求实效的原则,迅速掀起以学习柴小女的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的高潮,立足本职、岗位建功、树立“爱校敬业、弘扬正气、奉献医专”精神,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南阳医专妇女委员会

201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