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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系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

中医系关于评选2011—2012

学年学校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了做好我系学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系2011—2012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选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各班级对照条件,做好评选的宣传、组织、审核工作,并于2012年10月10日前将推荐名单(附电子版)报中医系。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等级、标准、名额

(1)参评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

(2)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至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分别占评奖学生总数的1%、5%、15%,受奖面达学生总人数的21%。一至三等奖学金金额大专生(含五年制)分别为每人1000元、600元、400元。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或在校期间虽受到记过及其以下处分至评奖年度已解除,学年操行成绩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重大志愿者等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残疾学生可参照有关标准)。

3、评选程序

(1)依据评选资格和评选办法,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个人申请,根据学生学年考试课成绩(补考前),初步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名单。

(2)按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每门(科)平均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张榜公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务必于10月10日(周三)上午下班前报送中医系审批。

中医系

201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