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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系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中医系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成才为重点,以服从社会大局、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学生安全、方便毕业生、服务毕业生为目标,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简便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未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的毕业生,其毕业证发放由中医系发放,根据偿还贷款情况予以发放。

2、凡存在①考试成绩不合格②违纪处分未解除③财务手续不齐全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办理,未发证原因由学生处告知中医系,中医系通过班主任告知毕业生。

未存在上述三种情况的专科毕业证由各班主任到中医系领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提出申请回原籍就业并已办理好的报到证到张辉老师处领取。

3、离校清单是学生正常离校的基本依据,因此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清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的学生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班主任于7月1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名单及遗留毕业证、离校清单送交中医系保存,中医系统一于9月底将离校清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统计、造册交还学生处学籍室。

4、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班主任签名担保,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5、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1)首批就业报到证办理后,中医系统一领取,发放给毕业生。因就业协议书签订不合格而不能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中医系统一到就业科领取就业协议书并返还给毕业生,要求其尽快完善。省就业办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从6月1日至9月1日。在集中办理期间,不受理应届毕业生办理个人就业报到证。

(2)宣传动员中医系男性毕业生参加预征入伍网上报名,并进行确认。

(3)做好河南省选拔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单位工作的宣传、报名工作,学校报名政审安排在6月20日后集中办理。

(4)收缴就业协议书和灵活就业合同;统计、上报就业率。

6、符合条件的毕业证统一办理之后,遗留问题经解决符合毕业条件者,按原审核程序再办理毕业手续,具体为:

⑴6月18日—6月30日前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于7月2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处学籍室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2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每周三的上午办理毕业手续。

⑵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在班主任处登记清楚联系方法,等候教务处补考通知。补考合格者在12月底进行毕业联审。

⑶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中医系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处审核、学校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处办理毕业手续。

⑷遗留毕业生因未贴毕业生像片而未能完善毕业证盖章手续的,中医系将毕业生像片收齐后交学生处学籍室统一办理。

⑸领证程序仍由中医系分别领取发放。

7、学生档案一律不准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完善后由学校于9月底之前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左上角)转、寄至各省、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时间和地址到各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考试成绩不合格、财务手续不齐全或离校手续尚未办清的毕业生的档案一律不予启动。档案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处档案室程老师处办理手续(电话:0377—63526325)。未办理报到证的专科毕业生档案,学校可免费为学生保管两年,逾期将寄回原籍 “省、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需要学校继续保管的可由学生本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继续保管。

三、其它相关事宜

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63526225),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处务(63526217),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生活服务中心(63526339),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处学籍室(63526387),助学贷款相关问题可咨询学贷中心(63526261),户口迁移可咨询保卫处(63526197)。

南阳医专中医系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