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实施奖助学金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评选2019年各类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工作小组
为确保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公平、公开、公正,经中医系研究决定,成立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对评审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同时设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现将我系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一)评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张明丽
副组长: 肖跃红 刘怀东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赵增强 宋保华 李 理 范少博 刘 松 满永宏 王 涛 庞 丽 张岳 田肖
文 皓 华 晓 张卫平 方梦舟 华 晓 刘 元 王 晶孙 立
三、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包括2017、2018级专科(含对口)。
(二)符合评选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包含2017、2018级和2019级专科(含对口),。
四、评选标准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以原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与评选以各年级、班数人数为基础,鼓励先进班级。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必备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10%;
(2)在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未受过任何法律法规处理及违纪处分,操行成绩优秀以上。
2、优先条件(在平均成绩基础上进行量化,若分数相同则由系评选领导小组评选)
(1)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加1.5分,励志奖学金加1分,校级奖学金加0.5分。
(2)各类学习竞赛中获得奖励,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2分。
(3)发表学术论文,市级刊物每篇加1分,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4)英语四级通过加1分,六级通过加2分。
(5)获得与医学专业相关职业证书,每份加0.5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
1、必备申请条件
(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无不及格课程,成绩排名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25%;
(2)评奖学年未受过任何法律法规处理及违纪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操行成绩良好以上。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优先条件(在平均成绩基础上进行量化,若分数相同则由系评选领导小组评选)
(1)在各类学习竞赛中获得奖励,市级每次加1分,省级每次加2分,国家级每次加3分。
(2)获得国家级奖学金加1.5分,励志奖学金加1分,校级奖学金加0.5分。
(3)发表学术论文,市级刊物每篇加1分,省级每篇加2分,国家级每篇加3分(注单位地址是所在学校、班级且本人为第一作者)。
(4)英语四级通过加1分,六级通过加2分。
(5)获得与医学专业相关职业证书,每份加0.5分
(三)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
国家助学金以家庭贫困为评选标准。
五、评选程序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评选资格和评选办法,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根据学生学年考试课成绩(补考前),按同专业学生考试课平均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列,(考试课平均分相同的按总成绩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审核后将推荐名单张榜公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
六、评选结果
经中医系评选工作小组共同评选出:医专计划国家奖学金2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5人,国家助学金一等155人,二等120人,三等155人,共计 430人。理工计划国家励志奖学金8人,国家助学金一等20人,二等11人,三等20人,共计51人。